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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四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日期:2021-11-02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国科协科普部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项目,部分重点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第四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建设试点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14)

项目内容:(1)支持全国学会根据学科特色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充分发挥科学传播专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和参与科普创作,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提升科学传播团队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面向公众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每个试点工作室开发科普培训课程1门,开展科学传播团队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开发科普课不少于5个(含慕课),举办“周末科普开放课”不少于10场,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传播量与受益公众不少于20万人次,提交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建设试点工作报告1份。试点工作室要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计划,产出成果能够服务于科学传播团队建设、满足公众科普需求。要围绕工作目标开展有特色、有推广价值的交流培训活动和系列科普活动。

(2)支持全国学会在本学术领域,利用科研场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设备等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加强与媒体合作,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利用科研设施、实验室等基础设施设备面向公众免费开放并举办系列科普活动,不少于2场,每次线下参与人数不少100人。编写制作最新科技成果、科技前沿进展等科技内容的科普化解读文章或短视频(1分钟左右),不少于10篇(个)。

经费额度:150万元(共6项,每项支持25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6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学传播团队建设工作,具有丰富的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经验,具有相关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依托已有设备、设施建设,申报单位需承诺项目经费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工作室以全国学会名义申报,支持已有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做优做强。

联系人:李梦石  蒋玉平

联系电话:010-68589449

(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与科普活动组织实施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15)

项目内容:承接组织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相关活动,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开展食品安全与健康科普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品牌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与健康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健康科普——百名专家百校行”活动;建设食品安全专家团队,强化科普内容输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与健康科普书籍、图文、视频等内容的制作与传播,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科普工作研讨会,推动食品安全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修订并发布《食品安全科普大纲》;开展其他创新性科普活动,开发创作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1-3分钟)不少于40个、宣传册不少于3种、科普图文不少于50个。线上科普活动传播量不少于50万人次,线下活动不少于30场。

经费额度:6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食品安全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有食品安全活动相关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联系人:李梦石  蒋玉平

联系电话:010-68589449

(三)绿色低碳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16)

项目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深入开展研究、广泛调研,研究编制“双碳”科普宣传教育方案和典型案例集等,方案和案例集要注重科学性和准确性,要切实可行,对开展“双碳”科普宣传教育具有指导性和推广性。

开展“双碳”主题系列科普教育活动,增强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促进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绿色低碳意识,提高生态文明素质。开发创作“双碳”主题科普短视频(1-3分钟)不少于40个、宣传册不少于3种、科普图文不少于50个。线上科普活动传播量不少于50万人次,线下活动不少于30场。

开展“双碳”主题科普教育云课堂等,宣传传播低碳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服务助力国家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组织“双碳”主题科普教育课不少于10场,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传播量与受益公众不少于10万人次。

经费额度:6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8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双碳”领域和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有相关活动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联系人:李梦石  蒋玉平

联系电话:010-68589449

(四)优质科技资源科普化实践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17)

项目内容:组织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和组织,将相关优质科技资源转化为未成年人科技教育资源和科普资源。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科研人员、教师等积极参与科技资源科普化,研究梳理相关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借鉴可参考的工作手册和案例集。面向科研人员和教师等,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辅导活动,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成果分享会不少于10次,覆盖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依托大科学装置(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青少年科普资源包2种(大科学装置和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各1种),含实践套材和指导手册,每种不少于50套,总计100套,面向未成年人进行宣传推广,覆盖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成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科研人员、教师等进行培训,受益人数不少于5000人次。组织未成年人、教师等依托大科学装置(备)等创新基地开展线上、线下科普研学活动,受益人数不少于10000人次。

经费额度:6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6月完成

申报要求: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资源条件;具有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转化经验,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有广泛动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资源的能力,熟悉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情况,能够组织不同领域权威专家进行项目评选和指导。

联系人:李梦石  蒋玉平

联系电话:010-68589449

(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十三五”先进事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问与答》宣传册及科普挂图编创、出版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18)

项目内容:1.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事迹集》和《“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集》各1册,讲述每一个先进集体和每一位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突出人物精神,弘扬典型经验,分类讲述先进事迹,对“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出版印制《“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事迹集》不少于1100册,《“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集》不少于700册。

2.编创、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问与答》科普宣传册和科普挂图。组织权威专家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总体目标、五项提升行动、五项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等主要内容,通过问答形式进行讲解宣传,编印科普宣传册不少于20000册。通过漫画或宣传图画等形式编创并制作科普挂图,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进行导读解析、宣传主要内容等,科普挂图1套8幅,印制不少于11000套。

3.配发工作。事迹集、宣传册及挂图需配送至全国483家省、市、区级科协和全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

经费额度:95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3月完成

申报要求:具备相关专业出版资质;有长期从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领域科普出版物的出版经验;有长期服务中国科协和全国学会、各级科协的工作经验;有配送全国各级科协的渠道等;具备完成项目工作的专业团队和相关条件。

联系人:邓亚超  刘 鑫

联系电话:010-68788425

(六)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果宣传推广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19)

项目内容:围绕“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重点内容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组织1次媒体策划会,制定1份宣传方案;围绕“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成就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重点内容,制作不少于2个H5长图,在不少于10家中央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围绕“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制作不少于2个H5长图,在不少于20个公众号平台推广;围绕先进事迹制作不少于15个短视频(3分钟之内),在不少于10家媒体平台推广;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在中央主流媒体、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全媒体推送,发布稿件不少于200篇。

经费额度:6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4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应与媒体平台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具备较完备的组织实施条件和宣传项目经验,可以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联系人:邓亚超  刘 鑫

联系电话:010-68788425

(七)全民科学素质业务交流、工作宣传、经验推广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20)

项目内容:采编国内外科学素质工作动态,宣传展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地纲要办、全国学会、社会机构等广泛开展科学素质建设和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动态和成果,加强业务交流推广,编印2022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动态》24期,每期不少于36版,每期印送不少于1200册,并制作电子刊,通过多种渠道推送。开展促进成员单位及各地纲要办、全国学会、社会机构等科学素质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的线上、线下活动不少于6场。

经费额度:9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2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了解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与纲要办各成员单位、各省级纲要办、全国学会、社会机构具有广泛联系,具有采编、印务和发行团队,熟悉文字编辑和出版工作,并具有纲要相关工作的经验。

联系人:邓亚超  刘 鑫

联系电话:010-68788425

(八)企业科技资源科普化路径和模式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21)

项目内容:梳理国有大中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科技科研设施设备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的典型案例,对成果和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形成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针对企业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和模式,形成研究报告和调研报告各1篇。选取不少于3家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所属研究院(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基础设施设备等举办公众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每场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编写制作科技资源科普化内容的解读文章或视频,不少于10篇(个)。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6月完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有较强的研究水平,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具备项目相关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经验,负责人为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联系人:邓亚超  刘  鑫

联系电话:010-68788425

(九)2022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22)

项目内容: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按照《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有关要求,做好2022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策划、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活动参与量和受益面,确保活动公平公正、有序有效。具体包括:运营维护官方网站,完善用户数据库建设和竞赛评分系统,增加乡镇统计情况,提升用户数据分析服务。做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题库的完善与修订工作,更替完善不少于500道竞赛题目。强化竞赛品牌建设,发挥融媒体优势,做好活动宣传推广,制作竞赛发展历程宣传海报,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竞赛精选题目解析手册等素材,并依托科普中国、云上智农等平台进行推介。强化防作弊管理,严格刷题限制措施,制定详细有效的应对方案。

经费额度:25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完成

申报要求:拥有相关活动组织经验,具备较强的科普工作基础、组织管理经验和基层活动推广实施经验,拥有一批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具有与主流科普惠农网络平台(科普中国、云上智农等)对接合作的能力及经验。

联 系 人:门一豪  李亮

联系电话:010-68578249

(十)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协调实施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23)

项目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办〔2021〕5号)和《中国科协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7〕45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协调实施项目,协调推动各地通过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工作总结、案例梳理、宣传推广,不断聚能赋能提能,助力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具体包括:

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沟通、协调与指导工作

与各级科协“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部门沟通、协调与联络,通过调研走访、电话沟通、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32个省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跟踪了解各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动态,梳理各省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目标、项目内容和实施方式。设计适合不同场景使用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标识,指导各级科协在利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开展活动、支持有关项目过程中,使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标识,打造品牌形象。

2.开展2021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总结

指导2021年度“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调查数据填报,收集汇总各地有关材料,统计整理调查数据;更新维护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平台;针对5个以上省份开展实地调研,并对其自查总结情况进行复核;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总结报告。

3.开展宣传和交流

系统总结“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一般性转移支付5年成效、经验,撰写至少1篇综述文章,在主流媒体发布;征集遴选出10个以上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组织媒体对部分案例进行采风,在主流媒体进行系列报道;制作2021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典型案例汇编,供各级科协交流。

项目预算:8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底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与全国各级科协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长期保持密切联系,拥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和组织管理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指导各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经验丰富,了解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背景和有关实施情况;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指导能力。

联 系 人:赵婷婷

联系电话:010-68526217

(十一)2022年“我和妈妈学科学”项目(项目编号:2021qmkxsz-24)

项目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重点面向中央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和科普示范县)开展“我和妈妈学科学”活动,组织动员科普示范县中小学学生和妈妈一起朗读科普内容,录制并上传短视频,营造家庭科学氛围,增进亲子关系,提升农村学生及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具体包括:

1.打造“我和妈妈学科学”活动支撑资源。一是结合社会热点、生活常识、科学辟谣、医疗健康等主题,定制和更新适合农村中小学生为妈妈朗读的科普短文不少于1000篇;二是聘请专业教师团队就科普内容朗诵进行指导示范,培养中小学生以通俗语言表达科学的才能。

2.组建“我和妈妈学科学”志愿服务队伍。一是推动县域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或依托现有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工作,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二是通过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我和妈妈学科学”志愿服务活动,为参与活动的学校老师和中小学生做好指导、支持等服务。

3.动员不少于50个县的农村中小学生参加。一是中小学生为妈妈朗读讲述科普短文,并录制音频或视频;二是建立活动参与激励机制,鼓励中小学生朗读音频和视频分享传播。线下组织不少于200所学校、50000名学生参与活动,制作分享不少于3000个优质音视频。

4.举办“乐享学科学,少年好声音”年度主题活动。一是组织“一次评选”,推动每个县各推荐10名“小主播”(共500名),通过“专家评选+网络票选”的形式,评选出10位“朗读科学好少年”;二是开展一项主题报道,邀请专业媒体记者,全程跟进活动过程,挖掘人物、事件典型,通过主流媒体平台发布主题报道;三是组织一场媒体采风活动,邀请主流媒体代表到不少于3所中小学校共同开展科学阅读与朗诵的实地培训和交流互动活动。

经费额度:90万元

项目周期:2022年8月完成

申报要求:与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等机构有广泛联系,具备组织协调农村中小学参与相关科普活动的经验,具备较完备的组织实施条件。近年承担过科普领域相关项目,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联 系 人:门一豪 李亮

联系电话:010-68578249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qmksx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2021qmkxsz-XX)。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各入选子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拨付给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方式: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  佩  刘明月

联系电话:010-62220927-8009  010-62220927-8008

电子信箱:qmksxm@163.com

中国科协科普部:黎功敏  李伟元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