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创新 > 科普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吉林省科协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2-14

吉科协发普字〔2022〕17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中国科协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现将《吉林省科协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会、本地区科协组织和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工作落实。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2月30日

 

吉林省科协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做好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职责使命,结合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推动《吉林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有效落实,促进吉林省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职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协同,坚持巩固提升,推动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新时代吉林科普生态,大力促进全省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省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 “十三五”基础上有较大发展,科普服务创新发展的作用显著提升,科普工作和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优化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加快形成,科普公共服务覆盖率和科研人员科普参与率显著提高,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

 

(一)切实履行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职责

 

1. 建立完善纲要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在省政府领导下,发挥好科协在纲要实施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研究提出《吉林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推进工作议事协调规则》,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会议制度和调研督导制度等,定期提请省政府召开省纲要实施工作会议或科协牵头召开纲要工作会议,推动成员单位共同落实好相关任务。开展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重点项目资助扶持,联合各成员单位在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资源开发等方面,深化重点项目设计,推进重点项目合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科普大联合大协作。(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服务中心、省科技馆,各部门、各单位、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2. 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联合教育部门落实好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推动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构建校内外协同的科技教育体系,深化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举办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开展“农工巧匠”评定,助力培育乡村人才,促进乡村振兴。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联合科技部门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举办创新方法大赛,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养。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依托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和健康科普,着力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和数字技能。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培训,配发科技读本,增强其科学履职能力。(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服务中心、省科技馆、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学会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3. 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科普。深化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以项目制为牵引,开展重点科普工作项目制申报与管理,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指南,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协同省级学会、各地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及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科普周、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宣传周、双创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科普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创新、全民科普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科学技术普及部、信息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二)开展科普价值引领行动

 

1.引导科技工作者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深入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要求,强化科普价值导向,在科普选题和科普项目设计中,注重引导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重大问题、社会热点问题等,开展科普创作和科普服务。(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调研宣传部、学会学术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服务中心、省科技馆,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2.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组建吉林省科学家精神宣讲团,重点建设10个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使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精神养成行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科普服务全链条,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阐释科学家精神、讲述科学家故事,发挥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的价值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反邪教科普宣传教育,正向引领公众科学健康生活。(责任部门:调研宣传部、学会学术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服务中心、省科技馆、学会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三)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

 

1.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以“科普中国”融媒体传播平台、合作媒体、科普自媒体为主体,搭建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科普传播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继续完善加强省科协科普传播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推广“科普吉林”传播品牌,突出我省特色和理念,提升影响力和公众识别度,推动“科普吉林”平台由资源汇集平台向服务平台转型升级。持续推动“科普中国”落地推广应用,开展科普信息员注册量和活跃度排名通报,充分调动科普信息员积极性,提升传播量和活跃度。(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调研宣传部、科普服务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省科技馆、信息中心,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2.加强科普作品开发创作与应急科普资源储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对优秀作品予以推广宣传。完善与高校科协、省级学会、社会科普力量约稿机制,积极推进学术资源科普化。联合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和专业机构,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科普作品形态,服务科普多元化需求。鼓励支持科普教育基地、科技企业等开发编创具有各自特色的科普作品。加强原创科普作品审核。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开展应急科普资源储备,建设应急科普数据库,确保科普内容的前瞻性、权威性、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能够及时快速响应各类应急事件。(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学会学术部、科普服务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省科技馆、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学会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品牌性科普活动。持续打造“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科普周”“农博会科普大集”“科技之冬”“青少年科学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品牌性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持续打造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群众性、社会性、联动性的具有科协特色的科普品牌。大力开展热点科普和应急科普活动,围绕绿色双碳、人工智能、疫情防控、精准医疗、量子科技等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组织权威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提升公众认知能力。(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服务中心、省科技馆,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4.健全“一体两翼”系统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学会科普工作职责,将科普工作纳入学会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安排。实施学会科普能力提升项目,促进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持学会突出学科领域和组织优势打造科普品牌,开发科普资源,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深入实施吉林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行动,团结引领全省科技工作者发挥科技优势,助力我省乡村振兴。开展“智惠行动”科技志愿服务,推动各地科协与省级学会结对协作,赋能基层科普,组织志愿者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对接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服务。联合开展科普标准化研究调研,探索推进科普标准化工作,积极融入中国科协科普标准化工作体系。(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学会学术部、科普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5.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推进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科普服务,鼓励开展全域科普。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推进数字化管理,实行星级评定,引导基地突出地域、产业、学科等特色,增强科普服务能力。加大“科技小院”建设力度,组织小院开展技术推广培训、科普服务活动、技术成果转化、示范引领带动等工作,推动科技小院与农村科普、乡村振兴、兴边富民、校外科技和劳动教育等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修订完善我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科普服务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6.建设以现代科技馆体系为核心的高质量科普阵地。参与全国科技馆联动计划,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贯彻落实《现代科技馆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把科技馆建设成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做好各地实体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推动出台有关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开展“科技场馆志愿服务联合行动”,组织大学生和院士专家参加科普志愿服务。优化流动科技馆科普资源配置,扩大服务覆盖。深化“馆校共建”项目,探索建立馆校科学教育共同体。组织科普大篷车深入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等开展活动。加强农村中学科技馆工作督导,更好发挥其功能作用。(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组织人事部、院士专家工作部、省科技馆,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7.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构建校内外协同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高层次专家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构建“大手拉小手”协同育人机制。开展好五学科竞赛,充分发挥竞赛选人育人实效。开展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英才计划项目等,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开展科学调查体验等各项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科学兴趣的引导和培养,提升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促进高校、企业、科研单位开放优质科技教育资源,与中小学密切联系合作,开展科普服务助力“双减”行动,打造高质量科普研学品牌。推动、支持各中小学校成立科学工作室,推动高校设立科技教育专业,提升科技教师培育能力。加大科技辅导员培训力度,推进吉林省初级、中级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工作。(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组织人事部、院士专家工作部、学会学术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8.培育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注重在各项科普活动中培养和发现科普人才,组建各类科普专家服务团队。大力培育科普基地、科普场馆、科技出版、科普新媒体、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推进科普智库建设。开展优秀科普人才表彰,加大对优秀科普人才的宣传,积极组织我省优秀科普人才和科普团队参与中国科协“点赞·科普中国”年度科普人物、科普作品等推选活动。鼓励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提升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平台上我省科技志愿者注册量。每年举办科协科普工作骨干、科技(科普)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升其科普理论水平和科普实践能力。(责任部门:科学技术普及部、组织人事部、院士专家工作部、学会学术部、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服务中心、省科技馆、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有关省级学会、地方科协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协整体工作由党组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重点攻坚,确保完成任务。省级学会、地方科协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做好工作部署,强化工作保障,推动《意见》在科协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做好统筹协调。省科协要做好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全省科协系统要加强上下联动,各方互动,主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合力推动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各级科协要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牵头单位作用,做好沟通协调联络工作,为纲要实施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搭建平台,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促指导。省科协要建立督导机制,通过调研访谈、工作评估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省级学会、地方科协要注重梳理落实举措、总结创新模式、形成典型经验,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为契机,以点带面、系统提升,推动科普工作迈上新台阶。